第330章 李大炮-《崛起香港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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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0月份,美汉的控股公司宝光集团分拆出售美汉资产,陈松青一方面谈判购入美汉的个别资产,一方面暗示可能收购整家公司。收购美汉的实质性洽谈在圣诞节前已经结束,到12月27日,证监处接到通知,截至圣诞之夜,佳宁公司已收购美汉公司52.6%的股份,在收购落实前有大量资产出售。

    佳宁收购美汉前。美汉公司的股份在1978年和1979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每股价格为1.5港元,到12月27日美汉暂时停牌时,股价已上升到每股3.8港元。佳宁提出的收购价格为每股6港元,但要以延迟付款的方式支付。宝光公司同意了这笔交易。前提是宝光以1亿港元购买美汉公司的一些物业。

    当时,证券监管专员指出这笔交易违反了当时的《收购条例》,作为收购方,佳宁没有发出公开收购要约,而且没有进行资产评估和召开股东大会,这一切令投资者产生了广泛的忧虑。然而由于当时没有法规允许证券监管专员坚持必须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他不得不面对双方已经完成交易这一事实。

    此事过去近一年时间了,据我了解,相关法规还未出台,我希望港府尽快落实这项法规,制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当时,获多利(Wardleys)公司发出的收购建议文件形容佳宁是:

    ……佳宁代理人有限公司(Carrian  Nominee  limited)的一家全资附属公司,其全部股本由陈松青先生及其家族成员实际持有。陈松青先生是一名合格的土木工程师,在从事建筑业有11年经验……佳宁集团寻求在香港的适当房地产投资项目,范围包括地产开发、销售或投资性持有,佳宁集团已经……积累了可观的香港地产投资组合。佳宁集团亦涉足航空租赁,旅游、建材贸易、酒店经营和管理……

    到了今年3月底,陈松青已完成对美汉公司的重新控制,佳宁集团持有美汉公司发行股本的75%左右,任命邬开莉为董事会主席,何桂全为执行董事。

    对于佳宁的这一收购,1980年2月20日的《亚洲华尔街日报》有以下预见性评论:

    “佳宁公司并未解释为何需要在股市收购美汉公司的股份。但证券分析人士认为,其好处包括获得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它公司的资产的能力。”

    陈松青与收购美汉公司的过程中,完成了对金门大厦的收购。

    金门大厦原本是我旗下金门建筑公司旗下全资资产,1979年12月份,我听说有人希望购买金门大厦,刚开始是收购整栋大楼,但被我拒绝了,后来,求购者希望能够购买大部分楼层,因为价格合适,金门建筑公司将金门大厦5-30层,共计26层办公楼,以7亿港元的价格出售给陈松青控股的佳宁公司,同时金门建筑公司保留了金门大厦的命名权。

    说实话,当时,我并不清楚佳宁公司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但买家出价合理,我旗下的金门建筑就和佳宁公司做成了这笔生意。

    金门大厦收购的消息传出后,一直“默默无闻”的佳宁集团“一夜成名”,成为香港投资界和传媒最热门的话题。

    后来,我听人说,佳宁收购金门大厦的消息之所以如此令人震憾,因为出售方的名气外,还有佳宁所开出的近7亿的购买价格,在当时的地产交易中,亦属空前的“天价”。

    面对这匹突然冒出的地产“黑马”,全港都在猜测这是怎么的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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